Thursday, November 12, 2020

新意:人力服務三層敘薪法

11/15 16:31
 「三個僕人」的比喻到底在講什麼才對,輪不到我來論述。我只是要從那個比喻開始思考,延伸到其他的議題。耶穌的道理包含很基本的「契約論」,也就是承諾。在職場上,當然有「委託」、「報償」、「承諾」的現象與倫理。有趣的是我所知道的職場沒有聽說是「受雇者提出願景來吸引雇主」的,也沒有聽說雇方鼓勵員工在接受任務時或是工作進行一段時間後提出改善構想或計畫。

這個比喻也包含一項我沒有聽過的意涵:把那一千銀轉那位拿五千的,是增加任務還是當作獎賞?經文裡沒有講清楚,只好自行應用了。 為什麼不分一些給那位拿兩千的呢?這,永遠不會有答案,也不需要答案。各自想像,各自應用吧。

以前聽的是「報償論」,現在想到的是「任務加重論」。 好的工人會不斷地增加負擔, 直到承受不了。有沒有聽說有人在進行職場任務的舉重訓練?很自然的訓練其實早就存在,就是「跑堂業」,我深受其惠。16:57

11/13/2020 5:10

睡不著覺的夜晚往往夾帶著新意。這回,不是累積數日的思考所得,而是突然冒出來,回應/延續一個常年老問題的新點子。或許也是從最近的一篇講道稿得到的引思。

老問題:一個事業團體如何估算員工的價值來給予適當的報償,才可能使人才發揮、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呢?過去,只知道兩種相反的方法:我在飛機製造公司經歷過的「市場決定法」跟我在勵馨基金會經歷過的「學歷為底,職責為輔」的「資格加任務」法。兩種方法的優劣可能到處都讀得到。

新點子:參考「五層行為」、「三層教育」的理論,配搭耶穌的「三個僕人」比喻,所」產生的「比對目標與回顧的成果鑑定法」。

五層行為:肢體動作、技術應用、人力經營、目標導向、附加價值。
三層教育:訓練「認知與解讀」、訓練「重整既有知識產生並推廣新知識或新應用」、訓練「探尋、建立、推廣新知識或新技術」
三個僕人:三層交託的份量,兩層處理方式。三層額外報償。(馬太福音 25:14-30)這個比喻在這裡的應用要點不在於細節,而在於「不同的交託」、「不同的處理」、「不同的報償」所引發的思考。

新的點子:

印象中,過去只知道雇方有期待、交託、驗收、報償,而沒有聽說勞方有目標、期待、成果。(其實,在飛機公司後期有經歷過「由員工提出目標與成果」接受驗收,但是缺乏「配合五層行為與三層教育的計畫與約定」。在沒有檢視市場現狀的情況下,現在要提出來的,是根據契約論把雙方對於任務分配與驗收的思考納入分工、敘薪、與報償的系統裡。這會牽涉到許多制度細節與操作。(由於電腦開始異常,暫停在這裡)。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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