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15, 2020

提議與協議的方法

0:15 2020/12/16 聽說有意見可以向有關的官員提出。對商店、教會、社團也可以提出建議,這是民主的 ABC。不知道有沒有人統計成功率。 提議的方式很多,草擬契約也是一種。若是你接到「建議」或契約草案,你會怎麼辦? 只要把曾經接到的建議條列出來,看看時幾發展的歷程,就可能看出一些端倪,找出一些要領。 這裡只提一些有限的經歷,做參考,拋磚用來引玉。 ----- 1. 我曾經在飛機製造公司裡為客戶(同公司的另一部門,是我們不可抗拒的客戶。我們是那部門不可推諉的服務提供者)提出「處置方案」包括三種不同的作法。建議他們採取第二種。他們同意,就進行了。 第一次出現成果後,他們就跳起來說,結果不符合期待。我的處置錯了。我回答說,那我們從來,重新討論、認識、整理需求。積極約時間,之前又來話了,說我所寫的計畫沒有錯誤,是他們十幾個人全部都看錯了。我不必重新撰寫文件,他們現在知道該選哪一個措施了。 這個故事的啟發:讀/聽者不一定在第一次就完全正確地理解所建議的內涵。不論理由何在,只有提案者可能預防誤讀、誤判。這可以說是第一類的失敗原因--誤解。我曾經參加一項契約交涉。 2. 一個網頁設計公司志願免費提供一個非營利機構的網頁製作與維修服務。我被要求陪伴觀察交涉的過程。草稿由接受方提出。一下子就談不下去了,因為接受方提出每一項製作或更改必須在兩週內完成。提供方立刻表示不可能,因為市場有壓力,付費的服務一定優先處理,每一個行動都難以預料完成的時刻。 我向接受方提出一項修改,不在提出兩週內完成的要求,反而提出接受方不可在兩週內連續提出多於一項的需求。重返談判桌時我指出提供方須要受到工作量的保護,但是必須提供原始碼(其實接受方的人不瞭解網頁的原始碼無法隱藏)同意在忙不過來時讓接受方另找人接手。很快地就完成簽約了。 功課:善意的互相保護才可能協力合作。簽約就是為了避免失敗。起草者必須研判雙方可能具備的弱點、弱勢、風險、等等。交涉時最好雙方都提出草案,比較容易看出對方草案的缺失。 3. 向政府提案時須要考慮承辦者的障礙、風險、與抗拒或支持的理由。大部分領薪水辦事的人都相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沒事最好」尤其是多出來的事情最好是他們自己想出來的。因此,最好是讓承辦員參加具名取功。若能找到潛在承辦員一起商討,讓他們成為功勞者,就可能比較順利,至少超越一層障礙。 4. 教會要提出新案件時若由教會成員參加研討或起草,可順便提供實習機會增強個人履歷,開拓就業機會與職場實力。教會有數不完的機會讓人學習管理與經營,並提供實作推薦書。推薦書的撰寫另有一套撇步可分享。當然也可開班傳授企劃、提案的方法。讓大家研讀總會或中會的議事程序書只有好處。當然也可順便訓練開會術及主持會議的技術。這些都是對於職場生存有幫助的技術與技巧。 1:55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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