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從這份報告改寫成一份讓執行長提給董事會的報告。
兩份報告的結訊日期與截稿日期都看執行長所需而定。我猜結訊日期在截稿日期的三天前應屬合理。四天到五天的差距也可接受。換句話說,如果執行長需要在五月卅一收到報告,各地撰搞人在五月廿六日把稿子寄出去給我應該是可接受的。
想像中這些報告都可包含預告與尚未能預告的構想。
目前我先假設五月份的報告要在31日寄給執行長。我希望在26日開始接到各地的初稿。
目前還沒有形成內容綱要與格式的共識,因此,先天馬行空,各自表態,看看會多大的歧異再說。
每個人,每個據點都可能有獨特的限制或考量。就讓這些歧異呈現出來再說吧。
希望以後慢慢形成共識,建立範本,節省大家的體力。
蘇希三
sohisam@goh.org.tw
02-2362-9518
0966-921-987 / 0937-837-344
倒數在台灣的日子
可能因為忙著打包而忽略通信
Chin3-jip8 Sit8 Put Ti Bi7 Chong7-thai7 (進入食不知味狀態)
From: Tony Su
Sent: Tuesday, May 17, 2011 12:00 PM
To: '蘇希三
Subject: 例行報告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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